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3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举行。为做好组展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期主要活动

  (一)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展。突出展现我省的科技优势,集中展示我省的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的科技创新成果和我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取得的成就,增加现场实物展品的比例,提高展示的科技含量。湖北展馆260平米,由省团整体特装,展位费全免。

  二、筹备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将具体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参会企业、参展项目中英文项目表、配对活动报名表及会刊资料申报表、参加高交会的人员名单报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确保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参展。

  (二)10月15日前,报送签约项目表并确定参加签约的项目。

  (三)11月9日―14日,入场布展。

  (四)11月13日―14日到湖北省展团筹备办会务组报到并统一领取有关证件(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湖北宾馆)。

  (六)11月16日―21日,参加高交会。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市州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动员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参会参展。

  (二)按照高交会要求,参会项目所属企业要填写《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会刊资料申报表》,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为制作《第十五届高交会湖北展团项目汇编》(会展期间发放),请参会企业尽早提供中英文项目资料和质量清晰的图片4-5张。上述资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发到联系邮箱。

  相关资料可从高交会网站上下载或在线填写。(http://www.hbdofcom.gov.cn)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在展示或交易时,应附加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证书或证明材料,可以复印件印制在展板上或摆放在展位上。

  (四)高交会湖北展区位于深圳会议展览中心9号馆。为确保湖北展区布展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参展企业务必于11月14日中午前将展品运抵湖北展区,并服从布展公司的整体安排。

  (五)严格执行高交会有关安全规定,确保展会安全。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赵晓静  周晓红  联系电话:027-87135825

  邮  箱:zhaoxj@hbstd.gov.cn

  高交会省筹备办:

  联 系 人:段晶明  肖丹

  电    话:027-85796675、85730225

  传    真:027-85802295

  邮    箱:hbsgjh@163.com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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