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4    浏览次数:4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工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2009年度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创造类)结项验收暨新一轮试点(示范)申报评审会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区县(行业)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同意,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事业单位为“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示范工作周期为2012年至2014年。

  请各示范单位按照示范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实现示范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