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认真落实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1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精神,落实好商务部门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相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现制定《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采取切实工作措施,认真落实。

  安徽省商务厅

  2016年8月19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降成本

  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精神,落实好商务部门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相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积极组织内贸流通、餐饮住宿等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创建,引导树立绿色经营理念,促进企业降能增效。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和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着力补齐物流短板,降低物流成本。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落实安徽交通卡优惠政策、推广多式联运和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通过政策叠加促进政府服务提升和企业降本增效。本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为3年。

  二、主要任务

  (一)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节能服务公司与内贸流通、餐饮住宿企业交流对接,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遴选重点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实施合同能源项目管理,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各市商务局每年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的企业不少于2家,其中合肥市不少于4家。

  (二)开展绿色饭店和绿色商场创建。加强《绿色饭店》国家标准(GB/T21084-2007)、《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培训与宣贯,推进餐饮住宿企业和实体零售企业树立绿色经营理念,以资源节约和高效循环利用为方向,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并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创建。各市商务局每年组织指导开展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均不少于1家,其中,合肥市不少于4家。

  (三)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以合肥、芜湖、马鞍山国家级物流标准化城市试点为契机,推动在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逐步开展1.2m*1.0m标准托盘应用,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建立覆盖仓储、包装、装运、配送、物流信息等全环节、贯通物流运作一体化的标准托盘循环共用运营体系和商贸物流标准体系。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支持开展标准托盘共用区域联盟合作,推动试点地区和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支持物流标准设施更新改造,提高物流配送与包装标准化水平。

  (四)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并加强省级内贸发展资金统筹,重点支持建设以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体系为主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引导以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直营店为主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城乡商贸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五)支持创新物流发展模式。鼓励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包装等先进技术在商贸物流领域应用,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在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等领域积极推广共同配送,引导智慧物流园区、智慧配送中心以及末端配送站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通过联盟合作、复制连锁等方式,实现集聚发展,提升集约化水平。创新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和绿色发展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六)配合落实安徽交通卡优惠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认真落实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6]83号)的相关要求,协调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全力配合相关单位拓展安徽交通卡用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物流园区加油站的应用,并享受一定优惠。

  (七)配合做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高效物流运输方式的推广。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在物流企业推广开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引导从事车货匹配的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拓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围绕目标任务,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督促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要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服务指导,提高落实成效。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争取与宣传,强化服务与督查。

  (三)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方案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降本减负活动中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做法并予以推广应用。对符合国家、省有关支持政策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申报,积极支持。

  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降本减负工作实施,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安徽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附件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任务分工

  分类

  序号

  主要内容

  任务分工

  降低

  企业

  用能

  成本

  1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各市每年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创建的企业不少于2家,其中,合肥市不少于4家。

  流通处、服贸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2

  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遴选不少于1家企业按照《绿色饭店》国家标准(GB/T21084-2007)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合肥市不少于2家)

  服贸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3

  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遴选不少于1家企业按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要求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合肥、芜湖市不少于2家)

  流通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4

  以合肥、芜湖、马鞍山国家级物流标准化城市试点为契机,推动在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逐步开展1.2m*1.0m标准托盘应用,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建立覆盖仓储、包装、装运、配送、物流信息等全环节、贯通物流运作一体化的标准托盘循环共用运营体系和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流通处,合肥、芜湖、马鞍山市商务局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5

  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和绿色包装,支持开展标准托盘共用区域联盟合作,推动试点地区和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支持物流标准设施更新、改造和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流通处、电商处、服贸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6

  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并加强省级内贸发展资金统筹,重点支持建设以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体系为主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引导以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直营店为主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城乡商贸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建设处、流通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7

  鼓励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包装等先进技术在商贸物流领域应用,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在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等领域积极推广共同配送,引导智慧物流园区、智慧配送中心以及末端配送站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通过联盟合作、复制连锁等方式,实现集聚发展,提升集约化水平。创新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和绿色发展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流通处、建设处、电商处、服贸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8

  积极配合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认真落实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6]83号)的相关要求,协调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全力配合相关单位拓展安徽交通卡用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物流园区加油站的应用,并享受一定优惠。

  运行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9

  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在物流企业推广开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引导从事车货匹配的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拓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流通处、电商处,各市及直管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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