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荧光灯等6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荧光灯等6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业局),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

  为加快重点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荧光灯等6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58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经信委(经委、工业局)、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现状和潜力,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计划,引导企业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二、《通知》方案中载明的清洁生产技术是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各地经信委(经委、工业局)、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储备库,对采用国家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公布的应用示范和推广示范类项目,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注:推行方案附件请在工信部网站下载http://jn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4096719/15079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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