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高〔2013〕3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府办〔2010〕20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推荐、专家评审,苏州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织部门会审,现对苏州市2013年11家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见附件)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苏州市2013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苏州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1月1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苏州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监察室,65233508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邮政编码:215002
附件:苏州市2013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