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2

  内质监质发〔2012〕72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预审和专家评审,初步评选出56家企业77种产品(见附件),拟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名牌战略审定委员会审议。现将该56家企业77种产品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门户网站、中国消费与质量网和中国质量网上公示,征求社会的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如对公示企业或产品有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邮寄时间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提出,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请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核对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如有误,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3255560、3255561

  联 系 人:陈丽娜、刘勇

附件: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企业)公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