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电子通信〔2012〕66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综合实力,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企业,我委决定开展2012年电子信息二十强企业的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内企业(或企业集团),不分经济类型,不分隶属关系,只要企业所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以2012年工信部年报产品目录为准)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60%(含60 %)以上,可以确定为电子信息企业。
2.年度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3.已以集团名义申报湖南电子信息二十强企业的企业集团的各下属企业不在申报之列。
4.本届排序的时点数据为2011年12月31日前各企业完成的实际数据。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市州经(工)信委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三份,详见附件),申报表的各项指标不得空缺,表头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申报企业必须将申报资料交由所在市州经(工)信委进行审核。各市州经(工)信委收齐本地区的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汇总报告(附EXCEL汇总库)、各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一式三份),报我委电子通信产业处。
3.请各市州经(工)信委对申报企业所填报各项经济指标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4.排序工作参照工信部相关工作方案。
联系人:省经信委电子通信产业处 易永彤
电 话:0731-84587022
传 真:0731-84587022
邮 箱:973932173@qq.com
附件: 1.2012年湖南电子信息二十强企业申报表 2.2012年湖南电子信息二十强申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