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修改的《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已经通过审批,现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4月印发的《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省农委职称办
附件:1.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2.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推广研究员评审条件
3.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
4.江苏省高级农经师资格条件
5.江苏省高级畜牧(兽医)师资格条件
6.江苏省农业技术高级资格条件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