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今年,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精神,狠抓“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了解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抓好2013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材料
主要反映2012年各地(州、市)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建议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地(州、市)、县两级负责“菜篮子”工程的机构设置情况;
(二)本地蔬菜的供需情况:包括总需求、菜地总面积、设施蔬菜面积、总产量、外销数量、外购数量、本地主要蔬菜的品种及产量等;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菜篮子”工程规划、蔬菜发展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应对产销波动的工作预案,鼓励保护“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此次总结是全面了解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开展情况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总结经验,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的重要基础,各地(州、市) 农业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摸底,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是认真审核。各地(州、市)农业局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把总结的过程变成研究工作的过程,总结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能够充分反映本地(州、市) “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上报的总结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审阅。
三是掌握进度。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地要掌握好工作进度,按时报送,请于1月25日前将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邮箱。
联系人:张 诚,电话:0991-8524459
邮箱:nytscxxc@sina.com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