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5    浏览次数:2

黑政办综〔2015〕18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8日 

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定于2015年9月17日至21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育我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及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体系,不断提升我省绿色有机食品市场占有率和优质优价水平,本届绿博会继续秉承“安全、健康、时尚、娱乐”的理念,推动我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从生产型转向品牌经营型、从产业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提升我省绿色食品营销网络建设水平。本届绿博会整合了“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及“中国黑龙江北大荒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等展会,将吸引世界绿色有机食品行业知名企业参展、参会,逐步将绿博会打造成国内一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将哈尔滨市打造成国际绿色有机食品的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会展事务局

    协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机局、省种子管理局、省绿办)、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接待办、省畜牧兽医局、省农科院、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海关、省贸促会、哈尔滨市农委、哈尔滨市贸促会

    支持单位: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黑龙江五洲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华鸿集团、哈尔滨冰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

    绿博会办公室设在省会展事务局,负责人由省会展事务局副局长王晓松兼任。

    三、展区设置

    绿博会展览总面积为63500平方米。其中,室内(A、B、C厅)展览面积为36000平方米,共1800个国际标准展位,包括: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展区、1220个展位;科技支撑展区、100个展位;“互联网+农业”展区、30个展位;畜牧业展区、50个展位;金融展区、30个展位;中华老字号展区、50个展位;物流与供应链展区、30个展位;其他相关服务展区、20个展位;品牌渠道建设展区、35个展位;外省及港澳台名优食品展区、155个展位,含山西品牌中华行黑龙江站展区1000平方米;外国精品食品展区、80个展位,含中韩泡菜节展区200平方米。绿色食品交易中心(E、F厅)展览面积为7500平方米,E厅展示我省资源优势、产业布局和发展情况;F厅为绿色食品生活馆。室外展场展览面积为20000平方米,包括:农业机械展区(室外)、19000平方米;物流相关设备及技能大赛展区、1000平方米。室内每个标准展位价格5000元,室内光地每平方米500元,室外展场每平方米120元。展会单独设洽谈服务区和餐饮区。

    四、主要活动

    (一)北大荒论坛暨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高峰论坛,由省贸促会牵头组织,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广播电视台配合。

    (二)2015·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黑龙江省粮食信息专场发布活动),由省粮食局负责组织。

    (三)黑龙江省物流技能大赛暨全国物流技能邀请赛,由省人社厅牵头组织,省总工会配合,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承办。

    (四)各市(地)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潜力推介活动,由有关市(地)政府(行署)和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五、工作分工

    (一)展览组织工作。

    1.省会展事务局负责展区规划、展位分配、布展及现场管理工作和绿博会办公室有关日常工作,通过招标选定绿博会服务机构。布展时间为9月12日至16日。

    2.绿色有机食品展区由各市地县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组织:哈尔滨市(市贸促会、市农委)480个展位,齐齐哈尔市80个展位,绥化市50个展位,牡丹江市50个展位,佳木斯市40个展位,大庆市40个展位,伊春市50个展位,鹤岗市20个展位,鸡西市20个展位,黑河市30个展位,双鸭山市20个展位,七台河市20个展位,大兴安岭地区30个展位;省农垦总局牵头组织100个展位;省森工总局牵头组织50个展位;省供销社(寒地黑土)组织20个展位;省粮食局组织120个展位。

    3.科技支撑展区由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牵头组织,各50个展位。

    4.金融展区由省金融办牵头组织。

    5.“互联网+农业”展区由省农委牵头组织。

    6.畜牧业展区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

    7.中华老字号展区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

    8.物流与供应链展区由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牵头组织。

    9.其他相关服务展区、外省及港澳台名优食品展区(含山西品牌中华行黑龙江站)、外国精品食品展区由省会展事务局牵头组织,其中中韩泡菜节展区由省农垦总局牵头组织。

    10.品牌渠道建设展区由省贸促会牵头组织。

    11.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展区,E厅展区由省会展事务局牵头组织,F厅绿色食品生活馆由省会展事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牵头组织。

    12.农业机械展区(室外),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灌溉设备展示,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牵头组织大型农业机械展示。

    13.物流相关设备及技能大赛展区,由省人社厅、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牵头组织。

    (二)采购商、专业观众邀请及对接洽谈工作。省粮食局负责金秋粮食交易平台采购商邀请工作;省农委负责邀请国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专业观众、组织各农业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社参会;省商务厅负责邀请采购商、大型连锁商业经营机构、大型酒店联盟及大型供应链管理企业集团、战略投资者;省贸促会配合各部门邀请采购商的工作。

    (三)食品安全和品牌保护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委配合,严格控制展品品质和安全。所有参展企业都要具有合法资质。参展企业及展品要求具备“三品一标”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参展食品要有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裸装食品不得参展,近3年内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展。展会期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好移动实验室免费检验检测工作。       

    (四)接待工作。省接待办负责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领导接待工作。此外,各相关部门按照对口接待或“谁邀请、谁接待”原则,全力做好参会团组接待工作。

    (五)宣传工作。省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制定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省会展事务局负责展馆周边及展场内的广告宣传。哈尔滨市政府负责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及其他路街广告宣传和社会宣传。

    (六)安保工作。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展会期间安全检查、消防、防爆、防盗、交通疏导、突发性事件处置等工作。       

    (七)经费。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参照上一届绿博会解决。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绿博会奠定良好制度基础,务实有效办好本届绿博会。

    (二)按照市(地)组团、专业组展的原则,展品按照绿色有机食品商品类别和品牌相结合分区展示,由大会统一进行规划和布展。

    (三)相关部门和市(地)按分工组织好专业展区,做好参展企业证照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工作,展品要反映行业风貌和领先优势,突出产业发展成果展示,突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牌展示。

    (四)各市(地)、各部门要及时向省会展事务局(联系人:张玉虹、孙书,联系电话:0451—82340100转137、178,13945672017、13796600026,传真:0451—82345874,电子邮箱:chn@ichtf.com)反馈绿博会筹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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