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工作,推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落实,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于2011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等问题的通知》(鄂科技发计[2011]23号)。两年来,各地科技部门积极行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较好推动了企业享受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
为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改进不足,请各地对近两年开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总结材料
包括开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程序和做法、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二、提供有关资料
1、填报统计表格。(见附件1)
2、提供本地区开展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的专家库。(格式见附件2)
3、提供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三、报送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报送流程,有关材料统一报送电子版。请各地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zhouyf@hbstd.gov.cn。
联系人:周云峰 027-87135855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