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土地规划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2月1日
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的攻坚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强一富一美”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围绕“消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重点,继续全力实施“12345工程”,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渭河和汉丹江出境水质达标,开展三大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关中大气联防联控、陕北资源转化与开发的联防联控、陕南水质保护联防联控),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四项减排,实现污染减排、城市大气环境改善、水体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五个突破,全面建设美丽陕西。
全省环保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比2012年削减3%、2%、2 %和4%。列入环境统计的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陕北不少于290天,关中不少于300天,陕南不少于315天;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上年水平,农村饮用水安全率有较大幅度提高;6条主要河流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同比下降1%,其中渭河及主要支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下降10%以上;汉、丹江出境水质分别保持在II、III类标准,城乡环境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围绕上述要求和具体目标,2013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主要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
1、强化工程减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等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列于2013年以前完成的各项减排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3月底前关中和陕北地区污水处理厂达到新的排放标准。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6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2、突出结构减排。抓紧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造纸、果汁、化工等行业升级改造。全面落实机动车减排任务,尽快落实机动车淘汰资金,确保机动车淘汰目标顺利实现。
3、加强管理减排。以“规范管理、专业运营、系统监督”为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染减排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工程正常运营和达标排放。省、市和重点县要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4、加强总量管理。抓住国家将我省列为总量预算管理试点省的机遇,推进榆林市总量预算管理示范市建设,逐步建立总量预算管理平台。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排污权台帐收储管理系统,逐步开拓市级排污权交易市场。扩大重点污染源总量刷卡范围,完善总量控制系统。深入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强力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5、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大气质量改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影响大气质量的细颗粒物的监测与治理工作。
6、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7、加快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区行动”,逐步将重污染企业从城市、村镇等人口集中居住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区。
8、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9、扩大城市禁煤区、限煤区范围,完成“气化陕西”二期工程,大力提高关中地区工业、交通以及民用天然气的普及使用率。
三、全面落实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10、狠抓城市段和主要支流的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提标改造步伐,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重点督促西安和咸阳解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渭河城市段和主要支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达标排放。
11、突出抓好重点支流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巩固提升小韦河、新河治理成果,加强皂河、尤河、灞河、临河其它支流的治理,彻底解决皂河的污染问题,促进渭河水质整体改善。
12、加快沿渭城市涉水工业企业“退城入区”行动。严格落实排放标准,抓好兴化、渭化、陕化等重点氨氮排放企业的监管,解决渭河干流氨氮影响渭河水质的问题。通过落实新的排污标准,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大力实施逼退战略,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
13、继续抓好水污染补偿工作。根据渭河污染治理的进展和渭河水质的变化及三年行动方案的水质目标,及时调整渭河干支流水污染补偿考核的水质控制目标值,完善考核方案,促进渭河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14、加强落实《行动方案》的考核兑现工作。依据三年行动方案,对各市区执行方案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落实奖励措施,确保渭河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目标实现。
四、全面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现突破
15、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抓紧落实《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连片整治任务全面完成,规划落实好2013年连片整治项目,确保全省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新进展。
16、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切实把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作为“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治理设施的建设,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17、加强小城镇和农村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强化农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禁止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推广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加快集镇和农村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8、尽快启动生态省建设。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美”目标,抓紧编制《陕西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确保早日把我省建设成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
19、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做好西安浐灞生态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推动西安阎良区、宝鸡市凤县、延安市吴起县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政策,认真做好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倒逼机制
20、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要求。针对区域和行业特点,关中地区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焦化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陕北地区要慎批化工、石化类项目;陕南地区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水电开发的环境监理工作。
21、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或设立三年以上的工业园区其环保基础设施未落实的,要实施区域、行业或项目限批。
22、严格落实环保部提出的“十不批”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过程中,积极引导工艺设备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防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大量地进入陕西。
23、严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强化对环评审批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在建项目未通过“三同时”验收,同时污染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企业,试行暂停受理、批准其新、改、扩项目的环评文件。
24、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深入开展“三同时”验收、环境工程监理和查处越权审批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大建设项目试运行监管力度,完善环保验收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
六、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25、切实保护好汉、丹江水质。继续督促汉中、安康、商洛3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确保年底前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投运。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和黄姜皂素特征产业的污染治理,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
2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穿越带来的环境风险管理,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27、认真解决陕北地区煤炭、石油开发转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创建清洁煤场、清洁油井建设,推行循环经济和多联产技术,以环保倒逼资源开发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8、继续解决韩城龙门环境污染难题。加强治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现有治污设施,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恶意排污违法行为。
29、加大渭北地区采石和水泥企业污染综合治理。规范合法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彻底取缔非法采石、石料加工企业。特别是要严查铜川药王山和富平尧山采石、烧石灰的环境污染问题。
30、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新增量,从严控制涉重排放项目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档案动态更新工作,加快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协调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七、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及应急管理工作
31、扎实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整治。继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围绕涉重金属行业、饮用水源地保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等重点,铁腕治法,严查严管,通过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整治,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2、继续加强数字环保建设。大力实施“天眼工程”,全面建立集在线监控、监控信息发布、公众参与和环境执法等多功能于一身、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机制,切实提高环保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水平。
33、加快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西安市要按期发布PM2.5等6项指标监测结果并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快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安康和杨凌示范区共2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快20个重点县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34、加强渭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突出渭河水环境质量监测,确保渭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市界断面年底前实行自动监测;做到每月公布一次渭河干流市界断面监测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渭河县(区)界断面监测结果,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公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35、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按照国、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我省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质控抽测工作,每季度发布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测通报。
36、做好专项环境监测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源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9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村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酸雨、沙尘天气、PM2.5、臭氧试点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
37、强化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增强应急监测意识,加强对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确保在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组织应急监测,及时上报应急监测数据。
38、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确保2013年完成3个以上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加大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力度,开展环境监测人员业务、技术大培训和环境监测质量大考核,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能力。
39、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牢记“信访无小事”,把信访作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环境执法的重要途经,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全天候受理信访。要关注环保舆情,及时搜索、预警、研判、处置,有效杜绝环保涉稳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八、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和固体废物监管工作
40、加大辐射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核技术应用单位持证、换证,辐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金属熔炼企业、安检射线装置、放射源运输、伴生矿整治和流动源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
41、完善辐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立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区)三级辐射环境监管体系。
42、做好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修订完善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流程,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措施并印发执行。
43、加强辐射环境预警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向便携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44、切实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库,对全省危险废物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及GPS跟踪系统,所有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通过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45、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依据《陕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对全省产废企业及处置企业进行督查考核。
46、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开展陕西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及时掌握我省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及流向。依据省级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定排放监测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47、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督促危废、医废处置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处置能力,协调《规划》内危废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争取全部项目正式投入运行。督促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内各项目加快建设步伐。
九、大力发展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
48、探索渭河流域清洁生产推进机制。以渭河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为切入点,以关键清洁生产技术为依托,以清洁生产示范为手段,以实现清洁生产促污染物产生量大量削减为目标,培养一批清洁生产人员,研究出台推进流域持续实施清洁生产的清洁生产政策和技术文件。
49、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围绕污染减排、渭河治理和大气防控这三个重点,加快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以实现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新标准排放、火电和水泥脱硝、机动车减排等重点科研项目和关键技术研究。
50、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以组建陕西环保产业集团为契机,发挥集团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渭河污染治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农村环保连片整治等重大环保项目建设,为陕西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使环保产业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十、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和宣传教育工作
51.努力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积极配合省人大环资工委、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完善《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促进其尽快颁布实施;继续作好《陕西省辐射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调研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命令等行政程序,加强依法行政日常监督。
52、积极开展环境政策研究。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污染损害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制,以及排污者履行环保责任的保证或保障机制,如绿色保险、信托或保证金、绿色信贷政策研究等。进一步探索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及生态补偿机制。
53、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继续用好环境新闻发布、环境好新闻评选两个平台,理顺全省环保系统通讯员新闻线索报送体系,抓好重点报道新闻选题策划,充分发挥环境新闻的舆论攻势。适时启动全民环境意识评估体系,促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众环境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办好“陕西环保”微博,加大环保知识宣传,报道环保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
十一、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
54、加强环保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和深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唱响和弘扬陕西环保精神,提升环保队伍整体形象和公众的满意度。
55、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环保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5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加强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环保“八项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