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示范项目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畜牧局: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30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4〕29号)要求,我委制订了《贵州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三百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