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凯斯通环保设备有限
公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取证)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13〕16号
各设区市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鉴定评审,凯斯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压力容器制造取证条件,允许从事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见附件)。
江西省质监局 附件: 压力容器许可单位
2013年3月21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级别及批准 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凯斯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区 | 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 | TS2236022-2017 | 2017.3.20.止 | 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