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计划的整体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现对2012年在研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进行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国家级科技计划:历年立项,2012年仍在实施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完成不满三年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自治区级科技计划:历年立项,2012年仍在实施的自治区级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含软科学项目)、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际合作、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的项目。
具体项目清单以科技厅各项目主管处室的通知为准。
二、统计调查方式:
由科技厅各项目主管处室根据统计调查清单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到相关项目主管处室审核。
一个单位有多个项目需要填写调查表的,请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技)部门按照不同领域汇总后,统一向科技厅相关项目主管处室报送。
三、报送时间:2013年2月22日前
四、报送要求: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2012版国家计划项目统计软件”(附件1)进行填写,具体操作方法见“2012版国家计划项目统计软件使用说明”(附件2),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调查表并导出数据库文件(会导出若干个后缀名为dbf及fpt的文件)。
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导出的数据库文件报送项目主管处室。
2.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填写“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打印版”(附件3)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电子版”(附件4),二者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电子版”的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必须为“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例如“2012061365004项目名称.xls”。
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打印版”纸质件一式两份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电子版”的电子文档报送项目主管处室。
3.属于本次统计范围,但未能报送统计调查表的项目必须列出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未报原因说明。
4.电子文档需以光盘存储介质提交、纸质文档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填表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处室联系方式:
法规处 张 磊 3833864
合作处 张 群 3822201
社基处 张 毅 3813713
高新处 张启疆 3824870
农村处 熊卫华 3838454
业务支持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 希 王雪芹
联系电话:3680741 3691295
E-mail:xjkjtj@126.com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2013年1月25日
附件3: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打印版.doc
附件1:2012版国家计划项目统计软件.zip
附件2:2012版国家计划项目统计软件使用说明.doc
附件4: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调查表电子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