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签订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通知”(国科企金函[2013]2号)的要求,做好我省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要求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创新基金合同均应由甲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推荐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创新基金项目(不含补助资金项目和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合同签订和合同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完成,确保电子版本合同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
3.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立项企业在线填写项目合同,并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打印纸质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交予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立项企业的纸质合同后,于10月26日前送至省高新中心。
4.合同中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等内容全部都是企业申报内容,并已经通过专家审查,不能任意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修改。项目承担单位只须填写合同条款中的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八条中的第三款,填写第五条时请注意新增投资计划时间应在项目执行期内。
5.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诚、何爱帮、卓家锋
电话:027-87135665、87133750、87133893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