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规〔2013〕9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五个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9〕194号)中《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