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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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四个驱动”要求,指导全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加快推进落实《实施意见》,统一认识,加强协调,我们从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特别是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出现了以沈阳梧桐谷创业咖啡、大连创业工坊等为代表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今年以来,部分市、高新区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或创新创业示范工程,采取构建众创空间、改造提升孵化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实施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措施,加快推进了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指导意见》下发后,省领导高度重视,李希书记、刘强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将其作为活跃我省经济、提升地区竞争力的大事来抓。为落实好国务院文件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省科技厅在省内外调研和省直部门提供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辽宁经济科技发展情况,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多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下发。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战略高度和改革深度,全面抓好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创业活力的“乘法”,持续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以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完善和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以开放共享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为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做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8条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构建众创空间,重点在扩大增量,提出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突出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引导社会力量构建构建一批投资促进、培育辅导、媒体延伸、专业服务、创客孵化等不同类型的市场化众创空间。引导项目、资金和人才等创新创业资源向众创空间集聚。

  二是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服务功能,重点在提升存量,提出省级以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机构要按照众创空间要求,利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突破物理空间,为创业企业或团队提供包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创业场所,开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新创业服务。

  三是鼓励创办创新型企业,就是要抓好创新创业的主体培育,强调要切实落实有关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海外学子、大学生及创业团队的政策措施,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

  四是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特别是全省重点建设的产业共性、专业和综合服务三类创新平台,要采取新体制和新机制为众创空间发展和创业企业成长提供服务,强调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吸纳众创空间加盟。

  五是完善创新创业的服务模式,强调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这是政府支持企业创新的一个重大改革举措,更具有普惠性;提出通过政府采购,为创业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创业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服务,同时要建立创业辅导制度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六是建立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主要从开展众筹融资、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引进天使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为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撑。

  七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提出要办好各类创业活动,将其系列化、常态化、持续化,争取打造一批具有辽宁特色的创业活动品牌,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塑造一批辽宁创业典型,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导向。

  八是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力度,提出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支持重点园区、孵化器设立风险资金池等方式,为创新创业企业获得首次融资创造条件。强调省科技专项、大学生创业资金重点支持众创空间内创业企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出省市两级、省直部门之间加强互动、形成合力。各地区要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在重点园区实施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工程。省直部门要搞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联合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集成,切实落实现有创新创业政策,研究制订新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出建立由部分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组成的全省众创空间联盟,对全省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报告有关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在政策落实、创新举措、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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