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自治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调查的函

发布日期:2013-02-17    浏览次数:1

  自治区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新政办发【2011】126号) 精神,搭建融资平台,加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缓解我区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我委一季度将召开银企座谈会。现对各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进行调查汇总,以便加大优质金融产品宣传力度,促进银企对接。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2012年度,金融机构对我区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工作总结(包括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总体情况、信贷产品介绍、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二)2013年度,金融机构拟准备为我区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汇总介绍。

  二、工作要求

  请自治区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认真填写2013年度拟准备为我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汇总表(附表一),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调查表报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届时,会议将对各金融产品进行宣传推介。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涛  王莉

  联系电话:0991-4523449    4523436(传真)

  电子邮箱:xjzxqyj@163.com

  附表一、2013年各金融机构拟为我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汇总表 附件.xls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