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JDS)项目第十期招生工作正式启动。按商务部国际司《关于请推荐“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函》(商国际函〔2011〕115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年龄:22-40岁之间(1972年4月2日—1990年4月1日出生)
2. 学历:本科以上,具备学士学位。已拿到硕士学位的也可以申请,但如果是通过其他奖学金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就不可再申请。
3. 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省直机关和长沙市政府机关的公务员。
4. 语言能力:英语或日语任何一门达到如下要求即可(2010年4月1日后参加考试的有效)。英语水平:相当于TOEIC730、TOEFLPBT550、IELTS5.5;日语水平:相当于日语考试1级。没有语言考试成绩者可参加JICE JDS项目办11月5日在北京安排的语言考试。
5. 无军籍人员:已转业的可以申报。
二、学习专业
法律、经济、国际关系、经营、公共政策。若报法律专业必须具备法律学士学位。
三、取得学位以及留学期限
硕士,根据专业不同,留学时间为一年至两年半
四、赴日时间
2012年
五、留学费用
日本政府将承担赴日留学期间的必需费用(含往返一次的航空费),从赴日到归国,每月可以得到15万多日元(约合1万多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六、预定招收人数35人(英语28人,日语7人)。
七、上报时间
1. 商务部申请材料请于2011年9月20日前统一上报我厅(可来我厅领取相关项目资料)。
2. JDS申请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自行上报至JDS项目办。
具体情况请参阅JDS项目办网站(http://www.jdschina.cn)或咨询JICEJDS项目办公室,TEL:010-65667058。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落实。
联系人:胡林
电话:0731-82289519 13549644788
传真:0731-8228705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