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论文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2

各位专家及有关人员:

  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于2014年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启动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现今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希能探索出一条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道路。为了借鉴当前国内外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领域最新科研技术成果、有效工作措施和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长株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试点工作一线技术人员征集专题论文。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控专家学者、湖南全省从事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技术人员,长株潭三市及所辖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一线的有关技术人员。

  二、征文内容

  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新技术、新方法、新思路;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可行模式;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及合理建议。论文可就上述内容某一方面选题。

  三、征文要求

  1、论文要围绕主题深入论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观点清晰、语言精炼通顺。

  2、论文须包括题目(由作者自拟)、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如有参考文献则应列出,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3、要求提供纸质稿一式二份和电子稿一份。纸质稿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宋体,打印A4纸。

  4、在论文后详细列出作者所在单位、联系地址、邮编、个人联系电话号码(包括手机、固定电话)。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止2014年11月30日。

  五、征文评奖

  由省农业委员会耕地重金属修复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征文的内容进行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论文将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六、联系方式

  征集论文请寄至: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重金属修复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卢明,电话:0731-89835128,15973185087;电子邮箱:hncd4201@163.com。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省农业委员会4办公楼201室,邮编410005。

  湖南省农业委员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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