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中明确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工作,从今年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累计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报表(基础表A01-A03)通过网络报送至省局。
联 系 人:罗帆
联系电话:0791-85257032(带传真)
电子信箱:lf@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