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14年公务员考录英语专业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次数:3

  一、时间

  2014年7月13日下午13:30开始。

  二、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2号教学楼(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三、方式

  口试和笔试相结合。

  四、分数

  满分为100分。

  五、程序

  1.考生须于2014年7月13日下午13:00前到达云南警官学院2号教学楼203侯考室报到。

  2.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专业测试顺序号,并向其宣布专业测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注意事项。

  3.考生佩戴专业测试序号牌由引导员引领至专业测试考场进行专业测试。

  4.考生专业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5.专业测试成绩由省公务员局于当天在专业测试现场及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通过网络打印的确认表,以供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专业测试开始前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3.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4. 专业测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5.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7. 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8. 考生在候考室、专业测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9.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邀请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室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云南省商务厅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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