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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陕高企认〔2013〕4号

发布日期:2013-03-04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航空、航天基地管委会,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5月下旬进行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和201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于5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刘小燕  陈波   钟晔

  电  话:(029) 81294883      (029) 88440994

  附件: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复审要求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复审要求

  各申报单位:

  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复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先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网络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复审企业请补充完整企业基本信息;

  3、企业行政区域需具体到三级行政区域: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经开区等请注明区名,如陕西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

  5、根据全国高企认定办公室要求从2011年起,附件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度和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证明文件必须上传,申报单位在完成上述附件上传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网络申报不合格,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6、参加评审企业信息均以网络申报为准,请注意网络资料的完整、准确;未进行网络申报或网络申报资料不完整企业不能参与评审,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网络申报审批进度,确保网络审核通过,以免影响参评。

  二、纸质申报

  1、申报企业按网络申报资料提交版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和附件资料;

  2、纸质申报资料提交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内需装订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纸质申报材料,附件依清单有序排列,做到真实、完整。

  4、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书脊须打印企业名称、正副本标注,封面显著处标明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请勿使用文件夹装订。

  三、更名

  1、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名称变更,已完成更名审批程序的,可直接申请复审。

  2、复审前发生更名但未提出更名申请的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填写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认定机构审核后打印更名申请书。

  3、名称变更申请资料(申请书、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名称变更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单独装订,申请复审前提交省高企认定办公室。

  4、更名企业在申请复审前务必完成知识产权更名报备程序,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高新技术认定交流QQ群:

  110761946  76502287   132739926 (请实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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