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12〕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全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09〕180号)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严格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质量管理先进、经营绩效显著的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1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认真实施《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85号),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中有新作为。全省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加强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