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为科学、合理制定我省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政策,我厅决定举行湖南省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咨询会。特公告如下:
一、咨询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
地点: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西头会议室
二、 咨询事项
1、在国家规定的2%—10%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内,具体确定我省适用税率的建议及理由;
2、洗选煤计征资源税的折算率的确定建议及理由;
3、涉及确定煤炭资源税税率、折算率的其他情况,包括2013年全年实际、2013年1-9月及2014年1-9月煤炭生产、销售规模、销售均价及均价测算依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2014年全年预计数。
三、参加咨询会代表
本次咨询会拟邀请咨询代表20名。其中煤炭企业代表10名,煤炭税费统征办代表3名,省、市、县发改、能源、煤炭部门代表4名,有关财税或煤炭行业专家、学者3名。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上述专业或行业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咨询会代表,并在咨询会举行前4日通知咨询代表,同时发送有关咨询会背景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9日24时。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者请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hnczt.gov.cn)下载《咨询会代表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hnczt_sz@163.com 报名。
联系人: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李娟
联系电话:0731-85165263
特此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