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教科[2012]7号)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2]8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申报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暨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择优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奖励推荐范围和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其他有关事项等参照晋科函[2012]82号文件执行。
3、各项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名额不得超出科技厅文件规定的人数。
4、各高校需在每项成果《推荐书》中的“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同意”。
5、各高校须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18日前派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报送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处(主楼41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010524、6111190、3381538
联 系 人:李 科、熊小晋、赵 瑞
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