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2011年至2012年开展的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中,全区共有89个市、县和128个乡镇报名参加竞赛。竞赛期间,各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把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与“南珠杯”竞赛活动紧密结合,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经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评团对参加竞赛的市、县、乡镇进行检查考评和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比结果公布,对获奖城市、县和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市、县和乡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镇综合素质,为加快推进广西城镇化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市县名单
2. 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乡镇名单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302/P020130219361902746298.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