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启用新的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1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省科技厅组织开发了新的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自发文之日起,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原有项目申报系统将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应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和推荐上报。

  (二)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另有明确申报要求的除外),都须通过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该系统从云南省科技厅网站登录,网址:http://www.ynstc.gov.cn。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首次登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项目时,需先通过该系统注册单位信息,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查和省科技厅审核,获得账号及密码后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在线提交省科技厅后,须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及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及时送交省科技厅政务服务窗口。

  (五)系统操作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请从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二、科技主管部门

  (一)首批经省科技厅审核认定的科技主管部门共189家(名单详见附件,各单位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另行告知),归类分为省直部门、驻昆省属重点高等学校、省属企业、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中央及省外驻滇单位5大类。申请新增加为科技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正式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再分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二)省直有关部门、驻昆省属重点高等学校、省属企业、中央及省外驻滇单位等4类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行政隶属关系,对本单位和与本部门有直接管理关系的下属单位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和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三)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包括所在州(市)的高等学校)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和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四)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对应1个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一次性匹配确定,杜绝项目多头申报。

  (五)各科技主管部门不得推荐自身管理范围外的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六)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确定专门工作机构及人员,统一负责本单位项目网上申报与管理工作事宜,并请及时登录系统,补充完善单位相关信息。

  三、技术支持及服务人员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李俊,0871—63133894。

  云南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王雪升,0871—63137068。

  附件:首批科技主管部门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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