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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1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驻疆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3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2013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2013年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区、服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树立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由注重宣传法律条文向注重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的理念,以新的要求,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部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推进以领导干部为重中之重的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头作用,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以领导干部结合实际讲法、接受监督守法、以身作则用法、改进方式考法,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向学科渗透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抓好国旗法、国徽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大学生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抓好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村通”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作用,重点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办好“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直播节目。

  7.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流动人口、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及法律需求加强对刑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与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8.抓好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强化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9.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新治办〔2012〕39号)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通过修建、改建或增加法治元素等多种方法抓好各县(市区)“五个一”、各乡镇(街道)“四个一”、各村(社区)“三个一”建设,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麦西莱甫、阿肯弹唱等形式融法治教育于民俗文化活动之中;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适时开展全疆法治文艺汇演,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

  11.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鼓励、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制宣传书画摄影作品展”和“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推荐上报工作。

  四、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夯实依法治区基础

  12.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认真落实“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现场会精神,不断推进“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协调自治区“法治进企业”牵头单位,总结推广“法治进企业”工作经验。

  13.深化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经验。

  14.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创新载体和形式,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15.切实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改版“法治新疆网”、大力支持办好“天山网”法治频道和“929百姓热线”,进一步强化与群众互动和解答群众法律诉求功能,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现实、更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16.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3·15”消费维权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司法等工作相结合。通过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具体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

  18.采取以案说法、寓教于乐等通俗明了、形象直观、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9.坚持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六、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落实

  20.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地各部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从6月份开始进行自查,自治区将于7月组织人员,分片开展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抽查工作。

  21.认真进行中期自查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于8月份以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七、深入落实《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落实

  22.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形成抓好普法工作的合力。认真落实《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5至21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23.认真落实《条例》第27条关于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挂钩的规定,努力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2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在法律公益服务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充实法治宣讲团队伍;探索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引导更多公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不断壮大普法宣传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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