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下调0.06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日零时。省物价局立即向全省各地物价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明确了湖北省汽、柴油的最高批发、零售价格和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
这是自上一轮成品油调价搁浅之后,国内油价年内再次出现“二连跌”。油价调整后,湖北油价具体为:90号汽油6.95元/升,93号汽油7.4元/升,97号汽油7.95元/升;0号柴油7.3元/升,-10号柴油7.75元/升,5号柴油7.15元/升。即90号汽油、93号汽油、-10号柴油每升下降0.05元;97号汽油、0号柴油、5号柴油每升下降0.1元。
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