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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农业部将于近期召开“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治区也将于会后接着召开“自治区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农资打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2月25日(周一)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主会场设在乌鲁木齐市电信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51号)。我们将开通全部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83个地州、县市会议通道(可开通视频会议县市名单见附件),条件不具备的县(市)可在所在地(州)或邻近县市分会场参会。

  三、会议内容

  1.农业、公安、工商和质监部门省市代表发言。

  2.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领导和农业部韩长赋部长讲话。

  3.自治区农业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领导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工作。

  四、参加人员

  1.自治区主会场:自治区党委农办、纠风办、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整规办(商务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畜牧厅、供销社、水产局、农机局、乡企局主管领导及分管处室站领导各1人参会。农业厅相关处室领导,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2.各地(州)、县(市)分会场:由当地农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和邀请公安、工商、质监、农机、畜牧、法院、检察院、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乌鲁木齐市相关单位在自治区主会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分会场组织和其他有关会议准备工作。

  (二)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先参加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然后召开自治区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务必注意。

  (三)请各地(州、市)农业局于2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地(州、市)所设分会场、各分会场主持人及会场人数等信息报送我厅。

  (四)各地(州)、县(市)会场费用均由自治区统一承担,各地只需组织参会即可。

  联系人:陈肖,联系电话:0991-8551484(传真)。

  附件:可开通视频会议县市一览表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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