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咸阳市质监局泾渭分局,韩城市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95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通[2012]291号),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民营经济的有效性,省局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竞争力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