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2〕1120号)和《湖南省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为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抓紧抓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我省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农家店立体服务功能为目的,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助推、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追求质量、强化效益、突出服务的建设原则,将二期(以农商通机具布放为主)、三期(以承办企业自主建设为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推进,为农村商贸构建安全、快捷、高效的流通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立体化服务。

  二、目标任务

  1、搭建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并强化商务部门、承办企业和零售网点的信息在线管理,逐步实现全省承办企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布放信息化终端设备。农商通机具布放任务上限为5000台,力争2014年底全省农家店信息化网点覆盖率达到30%,2015年底达到50%。

  3、实现线上信息交互。依托信息平台,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仓储管理、订单处理、资金往来和信息发布等线上综合服务。

  4、开展线下物流整合。依托平台进行订单科学处理,整合物流配送,实现流程再造,节约运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5、拓展网点便民增值服务。通过提供刷卡消费、助农取款、网上支付、账户查询、便捷缴费、交通票务、小额信贷等各种便民服务,提升网点服务功能。

  三、政策支持

  (一)二期信息化建设。农商通机具、配套MISPOS机和SIM卡由省商务厅分批购置,由湖南农行管理分发。农商通机具无偿提供给网点使用,农商通内置SIM卡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购置,并按每台机具1年120元标准配套数据流量费用,满1年后不再提供(第一年费用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按照机具布放数量拨付长沙移动公司)。农商通机具产权归属省商务厅。MISPOS收银机产权归属湖南农行,适当收取押金,相关政策规范由业务合同约定。(具体实施步骤见附件)

  (二)三期信息化改造。按照湘商建设〔2013〕167号文件要求,三期信息化改造以承办企业自主建设为主,按照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支持。要求承办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和服务农民意识强,农村商品配送率高,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承办企业用于信息化服务系统及应用、用于农家店终端硬件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在50万元以上。

  三期信息化改造项目申报有关要求:1、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提供市州信息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2、承办企业提供信息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3、承办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具体清单;4、承办企业信息化改造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复印件;5、承办企业信息化平台界面图片;6、信息化改造项目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申报项目验收的企业10月3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需要尽快完成的中央下达我省的政策支持项目,各级商务、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信息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做好协调服务。信息化改造涉及到多个部门,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与财政部门、农行、移动、鑫诺公司建立联系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主动为参与信息化改造的承办企业提供服务,简化手续,加快进度,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附件:二期信息化改造试点具体操作步骤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二期信息化改造试点具体操作步骤

  一、选定企业和网点遴选

  1、选定承办企业。由市、县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尊重企业自愿,选定信息化改造承办企业。基本条件:一是经营日用品连锁企业及大型农资连锁企业;二是自有较大规模配送中心,管理规范,作用突出;三是网点商品配送率达40%以上;四是重视加盟店建设,加盟店数量 200家以上、实际配达的网点500家以上。

  2、网点遴选。由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协调,县农行、鑫诺公司具体组织,承办企业统筹考虑所属网点分布、经营状况和建设意愿,选择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农家店、建立长期配送业务的农家店和农行优质商户并纳入建设范围,合理进行布局。填报《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附件1),并指导填报《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附件2),县级商务局、财政局汇总企业及门店申请表报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汇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送湖南农行、鑫诺公司备案入网。

  二、资料要求

  资料具体由当地农行、鑫诺公司负责进行审核收集整理,由县级商务局、财政局报市州汇总,以市州为单位报省厅和省农行备案。

  1、网络平台准入条件:门店须提供营业执照、店主身份证、店主手机号码、店铺营业面积等相关资料数据。

  2、金融业务客户准入条件:根据信用卡收单管理相关规定,客户必须向农业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并在农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经农业银行调查审批后,布放信息化终端设备,并开通相关业务功能。

  3、移动通信入网条件: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联系方式。

  三、安装运行

  县级商务部门牵头组织,承办企业配合进行硬件安装:农商通机具相关业务由鑫诺公司负责,金融业务由农行系统负责。

  四、业务培训

  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农行系统、鑫诺公司分别对就各自业务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市、县商务部门业务分管人员、承办企业信息管理员和配送人员、网点业务人员。

  培训内容:信息平台、终端设备、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常见故障处理等操作知识介绍。培训情况由县商务局建档备查。

  五、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在机具安装运行后15天内完成,主要确认网点法人联系顺畅,机具运转正常,具体由县级商务局、财政局和农行联合开展,各市州归档汇总上报。验收资料包括:《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附表1)、《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名单申报表(附表2)。

  附表:1.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

  2.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

  附表1

  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

承办企业基本信息

申请承办企业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承办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日用品、农资、邮政企业)

 

最大股东性质(国有企业、供销社、民营或个人、其他)

 

注册资本(万元)

 

总资产(万元)

 

已建网点总数

(个)

合计

 

其中

直营店

 

加盟店

            

乡级店

 

村级店

 

建设配送中心数量(个)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配送品种

 

配送车辆数

 

配送率

 

从事零售行业时间(年)

 

年实现销售额(万元)

 

申请建设信息化网点数量(个)

合计

 

其中

直营店

 

加盟店

    

乡级店

 

村级店

 

信息化投资总额

(万元)

其中:信息化硬件设施投资额

 

平台建设投资额

 

农家店及配送投资占总投资%

 

信息化

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附表2

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

承办企业名称:                                  所属区市:                   申报日期:

编 号

网 点 名 称

网 点 地 址

户 主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及邮箱

 备注

 

 

 

 

 

 

 

 

 

 

 

 

 

 

 

 

 

 

 

 

 

 

 

 

 

 

 

 

 

 

 

 

 

 

 

 

 

 

 

 

 

 

 

 

 

 

 

 

 

 

 

 

 

 

 

 

 

 

 

 

 

 

 

 

 

 

 

 

 

 

 

 

 

 

 

 

 

 

 

 

 

 

 

 

 

 

 

 

县商务局(盖章):                       承办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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