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年。国家发改委依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将于5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所有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将撤销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争取认定难,但保住资格更需努力,苏书记、鹿省长、尚副书记等多位省领导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我省的迎评工作。请你们抓紧组织省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组织相关企业认真编写和填报好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工作总结、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2.请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填报好免税情况表。企业要按照2012年享受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税和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实际发生额填写,如企业未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优惠,请写明原因。
3.请你们将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材料和所属企业的免税情况表一式三份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委。我委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将及时上报国家。
联系人:袁凡 0791-86200542
附件1.省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制要点
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要求
4.享受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税及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情况表
5.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享受免税情况表.doc
·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制要点.doc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xls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要求.doc
·省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