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湖南省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向社会公布。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办或厅监察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护。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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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2年度湖南省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目录.pdf
附件3.201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