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和《湖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工作程序》(鄂环办[2012]346号)的规定,现对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予以公告。
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鄂临1-003;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鄂临2-005,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
特此公告。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25日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和《湖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工作程序》(鄂环办[2012]346号)的规定,现对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予以公告。
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鄂临1-003;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鄂临2-005,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
特此公告。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