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官方公报(OJEU)公布了欧洲议会于2014年2月通过的3部新版《欧盟公共采购指令》的完整版,新指令将于4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欧盟此次新颁布的公共部门指令(2014/24/EU)与公用事业部门指令(2014/25/EU)替代了原先两部指令,并首次引入有关特许经营的新指令(2014/23/EU)。“这一新变化有利于强化欧盟内部市场。特许权合同新规则为包括公共机构、经济运营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打造了健康的经济环境,这是在向所有人宣告游戏规则。”欧洲议会特许权合同发言人菲力普·加文表示。
据了解,新指令对现有规则进行了优化升级,方便中小企业灵活、便捷地参与公共采购项目,鼓励在采购中战略化地运用环境与社会政策目标。同时,新指令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方便公共机构按规定履行职责,并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欧盟企业进驻特许权市场提供保证,赋予其未来在主要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可能性。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一系列改革将优化公共机构的采购行为。
欧盟公共指令下执行的公共合同价值约4200亿欧元,是欧盟经济的关键驱动因素。新指令通过向电子采购转型、引入新的采购程序、在采购规则中更注重策略运营等一系列新动作,实现了一次意义深远的改革。“公众有权了解公共资金是否被高效利用,而新规则恰好发出了这一强有力的信号。”欧洲议会采购发言人马可·塔拉贝拉表示。
据悉,除电力采购可将实施期限延长至30个月外,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4个月内将新指令引入国家层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