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大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投入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大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投入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围绕我区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投入力度,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制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区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5年,100个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00亿元。攻克一批重点产业和领域共性关键技术,获得一批发明专利,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提出重点项目年度支持计划。
编制2013-2015年广西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预算,重点支持有色金属、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机械制造技术、碳酸钙、朗姆酒等行业或领域中,已有较好研究基础、接近或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传统和新兴科技攻关项目。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产业领域科技专家、技术创新联盟的作用,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前沿技术取得突破。
(二)落实财政投入经费。
实行滚动预算管理,建立符合科技活动规律和科技项目资金特点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财政引导经费,推动项目实施。
(三)指导并督促项目实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和整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定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落实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财政投入经费的预算安排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自治区国资委负责监督、推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承担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和开展技术创新的考核制度。
自治区金融办负责制定支持重点领域100个科技攻关项目实施的金融政策以及与科技部门合作的具体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和协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的强大合力。
(二)推进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实施项目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开展校(院)地、校(院)企科技合作,对以协同创新、资源有机融合等方式实施的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与教育、经济的融合发展,提高我区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强化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加强对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指导,推动科技金融合作,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风险投资等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附件:重点领域100个研究方向投入简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212/P02012122454291090069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