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工办、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四风”问题十大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苏群组发〔2013〕2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省农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6日
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四风”问题十大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苏群组发〔2013〕24号)精神,现就“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和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问题”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和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赢得农民群众满意。
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实现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发现、制止和纠正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
三、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12月上旬)。召开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传达省委开展“四风”问题十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二)集中行动(12月中旬)。各地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摸底调查。各地对2012年以来国家及省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打击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工作,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收费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的信访案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基本情况和案件线索。二是自查自纠。各地在摸底调查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严格对照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案件,要求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依照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凡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要一律撤销,凡违规收取的费用要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12月20日前各市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省农委。三是建章立制。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出台制度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包括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制度,推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督促抽查(12月中下旬)。为督促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省农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和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负担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等内容进行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领导重视、整治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及时通过江苏农业网等平台予以宣传推广。
(四)总结提高(12月下旬)。认真总结全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一批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强化顶层设计,及时出台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引导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12月底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报省委。
四、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由省领导牵头,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省农委由吴沛良主任牵头、祝保平副主任负责,委活动办会同委计财处、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和农经处具体落实,其他相关处室(单位)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各市县农业部门也要牵头组成相应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省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和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结合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教育,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日常监督。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加重农民(包括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负担)以及违规筹资筹劳等问题纳入日常工作,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更加重视涉农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让维护农民群众权益成为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