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审核申报条件
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继续支持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建设。
1、户用沼气。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有原料、用地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向丘陵山区、老少边穷等地区倾斜,在已形成服务能力覆盖的村庄增加建池。坚持按实际需求申报的原则,前期户用沼气项目任务积压较多的项目县不得申报。
2、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重点支持以自然村为单元的新农村点建设村级集中供气沼气,依托小型养殖场建设,确保原料来源充足,确保能满足供气和供气户数。
3、乡村服务网点。突出提升网点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重点支持沼气重点乡镇实现服务全覆盖,建设以乡镇农技站为龙头的区域站、村级网点。已建网点服务能力超过现有户用沼气规模的项目县不得申报。
4、大中型沼气工程。只支持为农户供气的沼气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中温高浓度混合原料发酵工艺技术路线,重点支持资信良好、运行稳定、有向农户长期供气意愿和条件、能充分利用沼渣沼液的畜禽养殖企业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涉农企业作为建设主体承担项目的模式。大中型沼气工程原则上从已储备项目库中按分配名额由设区市推荐申报,并依次排序。由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对拟申报安排项目的现有建设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养殖企业情况(企业法人是否变更、业主建设愿意、建设用地等)、养殖情况(现有栏舍面积、养殖规模等)、向农户长期供气意愿和条件(用气方式调整申请、供气条件、供气协议等),逐一提交审核表(见附表7),并补充编制集中供气方案。现有条件不符合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条件、不能向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不得申报安排。
二、合理确定申报规模和结构
参照全国30亿元的总规模,我省今年拟向国家申报2亿元农村沼气规模,其中,各地市申报 2013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请各地市组织有关项目县认真开展调研,根据本地实际需求,按照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的中央补助标准,合理确定本地2013年农村沼气(包括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的建设任务和投资。
三、切实落实地方配套投资
根据国家通知要求,地方配套投资将作为本批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规定的地方配套投资标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分担配套投资的数额,尤其是要加大户用沼气的地方配套力度。对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取消享受西部政策延伸县及县以下政府配套资金。
四、规范投资计划申报文件
各市的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应包括:
1、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
2、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市级配套投资的承诺文件;
3、2012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大中型沼气项目审查表及集中供气方案。
为规范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请按照附表1-7格式要求,务必认真填写,切实避免出现错填、漏填、标准错误、数据不清、内容不全和使用往年申报表格等问题。
五、申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请各地市高度重视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填报有关数据,真实反映各类沼气项目实际投资需求等情况,把2013年农村沼气中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做细做实,并于4月8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厅(计财处、省农村能源管理站各2套),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njc@jxdpc.gov.cn)和省农业厅计财处(nytjcc@jiangxi.gov.cn)、省农村能源管理站(jxnyb@126.com )。
2、请会昌县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下达的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的建设情况(含实际供气户数)、运营管理情况等总结的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于4月8日前一并报送。
附表:
1. 市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
2. 市2013年户用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3. 市2013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4. 市2013年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5. 市2013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6. 市2012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地方配套落实和建设进度调查表
7. 市2013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条件审核表
8.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报名额表
省发改委农经处 省农业厅计财处 省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3年3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