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牧发〔2013〕168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农牧(农业、畜牧、渔业)局(委):
为推进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肉、蛋、菜、水产品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扶持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其中:种植业2200万元(其中标准园创建950万元,建设规模化设施蔬菜种植基地1250万元),畜牧业1500万元,渔业300万元。为了切实组织实施好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各地投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补助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主产、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在选点上突出集中连片,大力推进生产集中化、规模化,力求通过几年集中扶持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
(一)种植业
2013年种植业主要扶持蔬菜产业(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和茶叶产业,其中扶持标准园创建19个(蔬菜17个,茶叶2个)、扶持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项目1个。
1、标准园创建:蔬菜产业标准园创建重点扶持区域布局上进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优势产区,每个蔬菜标准园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茶叶标准园扶持康县、文县、武都3个茶叶生产大县,每个茶叶标准园种植规模需达到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2、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为提升我省大中城市冬春淡季蔬菜自给能力,省上将从兰州、武威、白银、张掖4个市的蔬菜主产县区中,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1个县区作为我省冬春淡季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试点,建设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新建设施必须为标准化日光温室,总面积达到2500亩,要求集中连片。
(二)畜牧业
2013年主要扶持肉牛、肉羊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50个,其中:肉牛20个,肉羊20个,生猪10个。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肉牛出栏500-2000头;肉羊出栏1000-3000只;生猪出栏0.5-5万头。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
(三)渔业
2013年主要扶持渔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建设项目6个(其中实施主体为法人资格企业的项目2个)。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池塘类养殖场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米以上。
三、补助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列入补助对象,其中对企业的补助资金不超过资金总规模的30%。
(二)补助标准:2013年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补助标准为:蔬菜、茶叶每个标准园补助50万元;牛、羊养殖场(小区)平均补助25万元,生猪养殖场平均补助50万元;水产养殖场平均补助50万元。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补助资金按每亩5000元的补助标准实施2500亩,共补助1250万元。
(三)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拨付,即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补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单独排队),排在省上规定的计划建设数量以后的单位不予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当年投入资金必须高于国家补贴规模,否则不予补贴。
四、补助内容
中央补助资金扶持建设的内容须符合以下方向:
种植业: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以建设标准化砖钢结构或土钢结构日光温室为主。
畜产品: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草原牧区结合自身特点,对牧场棚舍、草场围栏、饲草料基地、青贮窖、储草棚、机井、农机库等设施设备进行完善。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采用粪污处理技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水产品:一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进行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养殖机械设备升级,完善进排水、水净化和废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节能减排和质量检测装备,购置优质苗种、全价配合饲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提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养殖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健全以“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过程、药品采购使用和产品销售)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三是推广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五、申报条件、范围、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主体必须有一定的基地规模、生产技术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建设资金有保障、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较强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二)申报范围
1、蔬菜标准园项目由纳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榆中、凉州、武山、靖远、肃州、民勤、甘谷、甘州8个重点县申报,每县限报2个,其余没有重点县的8个市州各限报1个。茶叶标准园项目由康县、文县、武都3县区各申报1个。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种植基地由兰州、武威、白银、张掖等4个市选择有项目实施条件和建设能力的主产县区申报,经评选竞争,最后确定1个县区实施。
2、畜牧业项目优先考虑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牛羊产业大县每个县申报1个(牛、羊自定),非牛羊产业大县限报1个(肉牛、肉羊、生猪自定),2013年拟创建的部级示范场据实申报。
3、渔业项目每个市州申报1个。优先扶持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对超数量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对已承担过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省部级畜禽标准化扶持项目和农业部渔业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在实施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县3年内不再安排补助项目及资金。
(三)申报程序
各市州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确定项目申报单位,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通过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转移支付项目板块,http://www.caiwumis.com),实现网上公开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出具体建设内容以及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建设内容。申报项目实行逐级申报,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级农牧、财政部门,经市级农牧、财政审核汇总后认真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网络报送的同时,要求各市州从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带水印的纸质申报书,务必于9月20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农牧厅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省上经评审筛选后将按不低于扶持项目总数的120%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个数,并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有关要求
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且首次通过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各市州财政、农牧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通知相关市县,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指导县区及项目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农业处 黄 伟 8891324
省农牧厅财务处 王海生 8179149
附件:1. 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
2. 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汇总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