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绩效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2

  针对目前自治区科技评价和奖励体制机制存在的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指标不够科学、评价程序不够合理、科技奖励名目和数量过多等问题,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建议,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与奖励机制,推进科技人才、科技项目、科技机构和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的根本转变。

  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调研后认为,现行的科技绩效评价侧重于具体项目评审,面向科技政策和计划的绩效评价机制尚不健全,科技评估中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全局性;对基础研究评价过分强调量化考评文章、专著和获奖数量,技术开发类项目评价所强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常存在泡沫;对前沿技术研究的评价过于强调短期市场效益,缺乏对产业和科技发展动态的关注与把握;对科技机构的评价过于看重投入产出比,不够重视对人才培养、技术扩散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评价。

  为此,他们建议,实现从论文、奖励数量评价为主,向以实际创新质量、水平、贡献及发展前景为主的跨越;从比较关注短浅快的形式化评价向更加注重实践检验和历史性评价的转变,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提出科技评价标准转变的计划;延长自治区科技奖参评项目的最低完成年限,同时转变奖励重点,注重对个人的奖励,逐步取消项目奖励;改自报奖励为推荐奖励,大幅度精简厅、局级科技奖励;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公众影响特别大且得到学术界公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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