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市州和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平台的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根据《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湘科条字〔2013〕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平台需求和科技资源优势,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等工作。重点对申请认定单位的合规性、平台建设的有效性、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联合以推荐函的形式择优推荐。
二、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对申请认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未达到基本要求而推荐上报的市州,将取消推荐项目并停止其推荐资格一年,市州推荐申报数与获得认定数的比率将作为省科技厅对市州科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申请认定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类平台”“技术创新服务类平台”和“科技信息综合服务类平台”等三类平台,确定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报。申请认定单位本级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同时上报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对市州上报的平台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建立项目库,并对录入项目库中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和绩效考核后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四、平台申请认定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认定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网站(网址为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申请认定单位在线填报《湖南省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认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认定申请书和附件(纸质件)经本级科技局、财政局初审签署意见上报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同时本级科技局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提交程序。
3、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出具联合推荐函,并由市州科技局经“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到省科技厅,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4、申请认定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对不使用系统上报的单位不予受理。申请认定单位应提交推荐函一式2份,认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5份,证明材料一式2份,申报截止后三天内由市州归总统一报送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邮编:410013。
联 系 人:湖南省科技厅 黄杰生
联系电话:0731-88988886
湖南省财政厅 满延照
联系电话:0731-85165759
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张国平 钟海华
联系电话:0731-8898873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湖南省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