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2

陕发改高技〔2013〕388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中央及省属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54号)要求,我省将组织一批获得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色突出,对所在行业和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2.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但未获得过国家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3.项目已经备案,并办理完成环评、土地、选址等相关建设手续,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二、申报单位应参照附件编制提纲,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项目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申报。隶属中央及省属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经初审后申报。申报材料(含申报正式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件及申请表等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吴华丽  电话:029-87294123

  邮  箱:gaojishuchu@163.com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2.国家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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