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按《关于印发2012年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辽财流[2012]739号)要求申报的粮食产业园区、粮油批发市场、粮食产业化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经专家评审合格、拟支持的项目类别及实施单位进行公示如下:
粮食产业园区项目:
鞍山建国国家粮食储备库
抚顺市中心粮库
本溪明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锦州辽西现代粮食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粮油批发市场项目:
沈阳市第一粮库
辽阳市粮食储备中心
粮食产业化项目:
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11月20日至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与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024-23448897,行业处:23448845。
省财政厅流通处:024-22834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