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次数:3

  各市(区)经信委(局)、人社局、文广新局:

  为贯彻实施《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优化发展规划》,完善我市工艺美术国家、省、市三级大师人才梯队建设,为技艺人才申报省大师等荣誉称号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办法》(苏府[2007]139号)的精神,结合近几年我市工艺美术技艺人才的成长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二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

  二、申报办法

  1、申报“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者应向当地经信委(局)提出申请,领取申报表。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向当地经信委(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如实填写好的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

  (二)符合资格的推荐人的推荐材料;

  (三)申报者从业经历、相关资质证书、国内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四)近四年来创作的代表本人最高技艺的实物作品三件(套),分量重、体积大的作品可先提供照片,再实地核实。

  2、各市(区)经信委(局)会同人社局、文广新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一)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二)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三)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四)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

  (五)论文等无抄袭;

  (六)其他有关必须复核的材料;

  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及相关材料盖章确认后于2014年1月20日报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从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加快发展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这次评审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于2014年1月5日前报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地各部门将评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并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宣传到广大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

  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巫梅

  联系电话:68615653、68615641(传真)

  附:第二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表样)

  市经信委          市人社局        市文广新局

  2013年12月10日

 

第二届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 报 评 审 表  

地       区                         

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填 表 日 期                                             

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说  明

 一、申报者应按现在所在地申报。

二、本表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表内项目申报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照片”一律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六、表中填写所涉及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等内容,需将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同附后上报。

七、此表需填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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