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3

〔2015〕141号

各市(地)、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15年第5号)和《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网上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已调整完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取消和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情况

从2015年9月15日起,我委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审核2大类非行政许可类事项被取消;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核、使用中央政府投资资金的计划申报下达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审核4大类非行政许可类事项被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以上事项已从我委原有网上审批事项中删除。

    二、关于新调整后的网上办理事项情况

    经梳理确认,我委共将现有的47项行政权力事项(40项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确认类和3项其他类)上报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其中46项(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事项属依职权类,此批次不纳入网上办理,纳入时间待定)网上办理流程调整完毕,现网上申报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三、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凡纳入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网上办理接受社会监督。请严格对照《省发展改革委纳入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凡涉及事项要严格执行网上办理程序,及时、准确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纳入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址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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