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已于9月15日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将依据新修订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2013年度我省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有大幅度增长,其中,科技功臣奖评选由原来的两年一评变为一年一评,奖励金额也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比原来翻了一番,分别由原来的4万元、2万元、1万元提高到8万元、4万元、2万元。
据了解,2013年度甘肃省科技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以网络方式通过“甘肃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完成,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25日00∶00—10月23日24∶00,关网后不再受理。2013年度甘肃省科技奖励授奖项目不超过150项(人),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推荐指标不限。甘肃省科技功臣奖只推荐个人,候选人应是现仍活跃在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自然科学奖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其主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第一完成人至少应是2篇(部)以上“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并排位在前4位,且每篇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技术发明奖其核心技术应是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技术成熟,规模化应用于本省生产实践3年以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应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并使之产业化的项目中,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推荐工作结束后,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推荐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省科技厅网站(www.gsstc.gov.cn)了解科技奖评审工作的进展。(兰州晨报 记者武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