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局,新疆农业科学院,新疆农业大学:
根据农业部《关于编报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农计开发〔2013〕47号)要求,现就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4〕303号)以及专项项目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二、各填报单位要认真阅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编制说明》,正确理解各指标的含义并注意表内平衡关系及计划数的衔接,科学、客观地采集和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
三、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和以前年度验收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要总结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资金和项目管理制的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补救措施等方面。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做好项目自查及项目财务审计、项目档案整理等项目验收基础性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的,下一年度不予安排项目。
四、各项目的统计报表(须附报表说明)及项目完成情况须通过当地农业局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核后,联合上报,于3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玛依拉
联系电话:0991-8562602
邮箱地址:xjnytjcc@126.com
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
2.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及需整改项目名单
自治区农业厅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报表首页.doc
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年度统计报表.xls
附件2:农发项目年度统计基本情况表(2012年)-.xls
附件2:项目名称2012.doc